各相關涉農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
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現代農業產業園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農農函〔2021〕1051號)及《河源市連平縣花生產業園資金使用方案(修訂版)》精神和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我縣花生產業規模化經營,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增強農民增收致富能力,依據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土地流轉補助項目”有關規定,將對產業園區內通過土地流轉方式擴大花生種植面積的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進行補助。現就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河源市連平縣花生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范圍內通過土地流轉方式擴大花生種植面積的農業新型經營主體。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應是河源市連平縣省級現代農業花生產業園區(忠信鎮、高莞鎮、油溪鎮、三角鎮、大湖鎮)范圍內的農業經營主體,包括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
(二)土地流轉合同須是2023年1月以后簽訂,流轉期限不低于5年,流轉面積不低于30畝;流轉土地自2023年起連續3年花生種植面積不低于30畝。
(三)申請土地流轉補助面積應小于或等于年花生種植面積。
(四)2022年度已享受土地流轉政策補助地塊不得重復申請補助資金。
三、申報資料
(一) 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二)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三) 法人/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四) 土地流轉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五)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六)《河源市連平縣花生產業園土地流轉補助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
(七)提供2023年花生種植的佐證材料(包括:鎮村證明、種植、生長、成熟、收獲各階段圖片)
上述資料第(一)至(五)項原件核對后歸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審核程序
(一)鎮村審核
申報主體向流轉土地歸屬地村、鎮逐級遞交申請表,村、鎮實地審查核實后各出具審核意見。
(二)縣級審核
1.室內審核:由縣產業園辦和產業園牽頭實施主體(連平縣麒麟山現代農業生態園有限公司)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
2.現場審核:由縣產業園辦與產業園牽頭實施主體(連平縣麒麟山現代農業生態園有限公司)組織人員對室內審核合格的申請材料進行現場復核,核查現場與申請材料闡述情形是否一致。
五、流轉土地用途監管
按照“土地流轉合同須是2023年1月以后簽訂,流轉期限不低于5年,流轉面積不低于30畝;流轉土地自2023年起連續3年花生種植面積不低于30畝”的要求落實用途監管,其中2023年流轉土地用途監管工作由縣產業園辦、產業園牽頭實施主體、流轉土地所屬鎮聯合開展,2024-2025年流轉土地用途監管工作由當地鎮政府負責。
六、 補助標準及補助資金撥付
(一)補助標準:按每畝500元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助。
(二)補助資金撥付:項目申報按規范流程審核合格,由產業園牽頭實施主體(連平縣麒麟山現代農業生態園有限公司)將補助資金撥付到申請單位賬戶。
七、其他事項
(一) 申報日期: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二)所有土地流轉租金憑證復印件需在2023年10月30日前交至連平縣農業農村局。
(三)請河源市連平縣花生產業園區內符合要求的農業經營主體積極申報,并填寫《河源市連平縣花生產業園土地流轉補助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申報資料需提供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報送連平縣農業農村局,電子版發送到連平縣農業農村局產業園辦郵箱(lpcyyb@163.com)。
(聯系人:葉華姬 聯系電話:0762-4336619)
附件:連平縣花生產業園項目土地流轉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docx
連平縣花生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