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縣農業機械化配套農機裝備水平,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步伐,根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農業裝備能力提升)的通知》(連財農〔2020〕55號)文件精神,按連平縣2021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農業裝備能力提升)項目實施方案要求,開展扶持重點農機具補助。為確保按時完成建設項目任務,請縣內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種糧大戶按要求申報,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連平縣農業裝備提升扶持機型申請表、資質證明等相關材料)電子版發至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化管理股郵箱,同時將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3份)上報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化管理股,逾期將不予受理。
一、補貼對象
我縣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種糧大戶
二、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一)耕整機械:大中型拖拉機配旋耕機
(二)種植機械:水稻直播機、水稻插秧機、育秧生產線、機插秧盤
(三)收獲機械:谷物收割機
(四)收獲后處理機械:糧食烘干機
植保機械:無人植保飛機
三、扶持重點機具補助對象的條件
(一)申請人為種糧大戶,個人必須流轉土地種植水稻50畝以上,或為其他農業經營主體或個人承包者提供代耕代種服務200畝以上(提供土地流轉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申請人為農業經營主體的,經營范圍應含農業機械化服務、水稻種植加工等。
四、扶持重點農機具補助操作流程及補助標準
(一)扶持重點農機具補助操作流程先按《廣東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進行購機補貼申請及資金兌付,后再進行扶持重點農機具補助。
(二)扶持重點農機具補助資金申報。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助、先購機后補助、補助到卡(戶)。購機者向農業農村局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補助資金申報,填寫《連平縣農業裝備提升扶持機型申請表》(表一),簽訂《連平縣農業裝備提升扶持機型協議書》(表二),并且在2021年內購機。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具有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補助資金兌付。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化管理股按要求對補助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審核,組織核驗補助機具,以上機具需“見人見機見票”進行現場核實,并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助資金。享受中央財政購置補貼的基礎上,農業裝備能力提升項目補助按中央財政購置定額補貼標準予以等額累加補助,余額由購機者自籌。種植機械按機具總額的80%予以補助,機具總額的80%補助包含中央財政購置補貼。機具總額的20%余額由購機者自籌。按照惠民利民便民原則,采取先到先得、優先支持等公平公正的方法給予補貼。
聯系人:葉素妮
聯系電話:0762-433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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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平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