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有關規定,現將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連平縣考區)資格審核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按照《關于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連平縣考區)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公告》,河源市連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根據劃定的分數線,按招聘崗位人數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資格審核對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未達1:5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資格審核人員,具體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
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資格審核地點:各崗位資格審核地點詳見附件。資格審核采用現場審核方式進行,由資格審核人選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
三、資格審核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用A4紙正反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親筆簽名)。
2.筆試準考證。
3.考生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4.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
所有考生均須提供以上材料1-4,此外:
5.報考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考生,除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和2024年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外,其他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完成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的佐證材料;
?。?)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的附件2《報考指南》中第6點、第7點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
(3)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且選擇報考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于2024年1月1日至報名首日培訓合格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6.2024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
7.202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須提供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且加蓋所在院校公章的書面證明原件。
8.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原件。
9.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并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其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國(境)外機構出具,還須提供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10.崗位要求“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工作證明,并提供該段工作經歷的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等其他足以證明具備工作經歷的佐證材料。
11.崗位要求“職稱等級”“準入類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須提供崗位所要求的職稱等級證書原件,或準入類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明原件。
12.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須于面試資格審核時一并提交現場審核。屬證件材料的,考生須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審核后留存復印件退回原件;屬證明材料的,均須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四、資格審核要求
請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按要求到資格審核地點參加資格審核,同時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個別考生因原報考時填寫的手機號碼不能使用的,請主動與資格審核單位聯系。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五、其他事項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通過資格審核入圍面試的考生密切留意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
附件: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連平縣考區)進入面試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及地點安排.xlsx
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