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人民陪審員自動免職的公告
根據《人民陪審員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辦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相關規定,丘新甜、鄧振紅、黃宇君、吳偉明、曾春鴻、曾廣平、袁羅、劉敬黨、謝秋英、邱國和、謝遠飛、馮師婷、曾文彬、羅靜靜、黃國強、黃令山、張維、謝冬花、劉文林、葉冬雯、曾迅文、何建武、周錦歡、李義鋒、謝開夢、麥惠菊、練金娜、余偉劍、謝文澤、吳曦彤、李陽育、連昉、賴秋蓮、謝娜、嚴德華、劉獻鋒、葉查妹、黃偉安、邱美查、池惠玲、付偉平、葉春瓊、周小斌、曾敏、杜永清、胡智娟因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以上同志人民陪審員職務于2024年3月5日自動免除。
特此公告。
連平縣人民法院 連平縣司法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