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國道G105線連平縣城過境段改線工程項目土地征收補充公告
連府征補字〔2024〕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為推進我縣國道G105線連平縣城過境段改線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征收補償安置工作,我縣于2023年10月9日發布該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于2023年10月26日發布該項目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現將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經核查,該項目應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交通類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情形;根據《公路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建標〔2011〕124號)第五章5.0.2項規定,“橋下常水位時水面寬度范圍的土地不作為橋梁工程用地”,因此該項目在報批組卷階段調整了橋梁工程用地范圍,剔除了橋梁工程的橋下常水位時水面寬度范圍內的用地,最終申報的土地征收面積為33.5662公頃。2023年10月26日我縣發布的該項目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中的征收土地范圍為33.5662公頃,與最終申報的土地征收用地面積一致。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止,公告時間5個工作日。公告期間如有異議,可在本公告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連平縣自然資源局(地址:連平縣城連平大道南,聯系人:邱馳,聯系電話:0762-4339809)提交。
特此公告。
連平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