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府征告字〔2022〕6號
為保障連平縣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用地需求,維護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的知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項目土地征收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連平縣高莞鎮“美麗圩鎮”建設項目。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
擬征收土地位于連平縣高莞鎮丁村村老田心經濟社、新田心經濟社和徐村村上廖經濟社。四至范圍詳見附件《連平縣高莞鎮“美麗圩鎮”建設項目擬征地地塊正射影像圖》《連平縣高莞鎮“美麗圩鎮”建設項目擬征地用地紅線圖》,具體權屬地類面積以土地調查結果為準。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為公示期(即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8日),公示期結束后由連平縣人民政府委托高莞鎮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和數量等信息進行全面調查,請被征地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其他利害關系人在限期內準備好相關權屬證明等資料,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調查工作。
四、其他事項自
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連平縣人民政府已對現場影像進行了鎖定,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安置。
特此預公告。
附件:1.連平縣高莞鎮“美麗圩鎮”建設項目擬征地地塊正射影像.jpg
2.連平縣高莞鎮“美麗圩鎮”建設項目擬征地用地紅線圖.jpg
連平縣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