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許可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四十條、《廣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廣東省職業介紹管理條例》第七條、《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等相關規定,經審核,連平縣未來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符合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許可條件,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
監督部門: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股
聯系電話:4329810
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