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維護車主和停車設施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結合連平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座談會參加人的意見和建議及征求各鎮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意見和建議,縣發展和改革局起草《連平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辦法》制定依據及目標任務
(一)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2.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975號);
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22〕5號);
4.《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22〕10號)。
(二)為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維護車主和停車設施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辦法》事由
(一)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全縣車輛持有量呈增長趨勢,停車設施總量不足,“停車難”和城市繁華地段的停車供需矛盾日趨凸顯,制約了人居環境改善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為切實緩解城市停車難,在加快城市停車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的同時,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收費機制,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引導綠色出行,改善交通狀況,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
?。ǘ└鶕稄V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22〕10號)“縣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轄區內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具體實施細則”,為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機動車設施建設,提高車主和停車設施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我縣實際,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三、《辦法》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定價方式
明確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車站、碼頭、口岸等交通場站配套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依法規劃和設置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以及旅游景點(僅限于門票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景點)配套停車設施;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政府定價范圍外的其他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
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選擇社會投資者,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收費標準調整與財政投入協調機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成本、供求變動等因素,及時調整收費標準。
(二)明確了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定價原則
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實行“統一政策,屬地管理”??h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在權限范圍內制定轄區內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具體標準。
縣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建設的、縣直單位依法設立或取得的停車設施,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具體標準由縣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三)明確了機動車停放差別化收費原則
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于路外、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
(四)明確了計費辦法
1.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摩托車、小車、大車、超大型車四類車型區別計費。小車為載重2噸以下(含2噸)或載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種機動車;大車為載重2噸以上至10噸(含10噸)或載客20座以上的各種機動車;超大型車為載重10噸以上的各種貨車。
2.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以按次、分鐘、小時、天(起止時間連續累加24小時為1天)、月、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車位的供求關系實行累進或遞減計費。
?。?)實行按天計費的,白天時段為8:00(含)至18:00(含),夜間時段為18:00至次日8:00。不同時段可實行不同收費標準,但兩個時段收費標準的差異不應過大。
?。?)實行計時或計次收費的,計費時間以24小時為一個周期,超過一個周期后重新計費。停車設施經營者,必須向車輛停放者出具能夠準確記錄車輛牌號、車輛停放起始時間的書面記錄憑證或電子記錄,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根據書面憑證或電子記錄計算車輛停放服務費。因收費管理系統故障等經營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準確計費或無法計費的,收費標準按最低檔次標準執行。
(五)明確優惠減免政策
1.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
2.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配套停車設施,辦公時間進行公務活動的;
3.進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套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120分鐘的;
4.政府財政性資金建設的停車設施以及車站、碼頭、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30分鐘的;
5.道路停車泊位停車不超過60分鐘的免費,夜間停車減免收費根據地段、供求狀況等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6.其他配套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30分鐘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
(六)明確了加強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相關內容
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各類經營者,應當按照縣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設施入口處及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設置標價牌等,標明停車設施經營單位、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計費方法、收費依據、內容、免費停放時限、投訴舉報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機動車進入停車設施時,停車設施應當明確標示或者記錄機動車牌號和進入時間,機動車駛離停車設施憑該標示或記錄交納停放服務費,停車設施經營者應當依法提供稅務或財政部門監制的票據。
四、《辦法》制定程序
根據國家和省市文件規定,我局依法定程序開展連平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成本和價格調查、召開座談會、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和集體審議等程序。認為該《辦法》制定依據充分、科學合理,對《辦法》涉及相關部門已發函征求意見和建議,其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議該《辦法》第二條修改為:“停車設施經營者利用依法設立的停車設施(含場地、泊位等,下同)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活動,可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在本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經營者利用依法設立的停車設施,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并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各類經營行為”。其他單位均對《辦法》無意見。同時將《辦法》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和向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意見和建議。
五、適用范圍及實施日期
《辦法》適用范圍為連平縣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經營者利用依法設立的停車設施(含場地、泊位等),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并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各類經營行為,本文件自規定的實施日期起實施。
六、文件解讀機關
《辦法》由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讀,具體解讀人:
縣發展和改革局,鐘萍;聯系電話:4332287。
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政策原文: http://www.h4266.com/gkmlpt/content/0/564/post_564114.html#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