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連平縣榮盛頁巖磚廠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連平縣榮盛頁巖磚廠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烏石坳加油站旁,郵編: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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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連平縣榮盛頁巖磚廠改建項目 |
建設單位: | 河源市綠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河源市連平縣三角鎮桐崗村天子印山 |
環評機構: | 深圳市夜星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連平縣榮盛頁巖磚廠改建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河源市連平縣三角鎮桐崗村天子印山。原有項目主要從事頁巖環保磚生產,年產3800萬標塊頁巖環保磚。現因磚廠發展需要,擬在項目原有廠址內申請改建,改建的具體內容如下:(1)將原來頁巖磚的生產線改建為生產耐火材料的生產線,擬生產耐火材料3萬噸/年,改建后原廠不再進行頁巖環保磚的生產;(2)新增的耐火材料在隧道窯內燒結,干燥熱源利用隧道焙燒窯燒成制品后的熱量,隧道窯焙燒煙氣的治理措施增加SNCR脫硝,改建后廢氣治理為“SNCR脫硝+雙堿法脫硫塔”。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原料破碎、篩選、攪拌工序粉塵廢氣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二級標準(第二時段)相應限值;隧道窯燒成廢氣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表2“非金屬焙(鍛)燒爐窯、耐火材料窯”中二級標準,同時承諾執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意見,取二者較嚴值執行。隧道窯燒成廢氣的氟及其化合物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4中的二級標準。 廠區內粉塵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3其他爐窯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及其化合物(氟化物)參照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食堂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二)做好廢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建項目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池+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中的旱作標準后用于周邊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規劃布局,選用低噪音的機械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消聲等降噪減振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落實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措施。一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連平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