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連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連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0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烏石坳加油站旁,郵編: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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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連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連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元善鎮南湖社區105國道天后娘側 |
環評機構: | 廣東明大項目管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位于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元善鎮南湖社區105國道天后娘側。改擴建項目總投資3781.2萬元,改擴建項目占地面積不新增,日設計處理量為0.5萬立方米/天,改擴建后的連平縣生活污水處理廠總設計處理量為2萬立方米/天。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備用發電機燃燒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粗格柵調節池及細格柵沉砂池惡臭廢氣、污泥脫水機房及污泥池惡臭廢氣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污水處理站周界臭氣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表4廠界廢氣排放二級標準限值。 (二)做好廢水污染防治工作。項目營運期尾水SS、總氮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A 標準,其余指標出水水質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V類水質標準后依托現有排放口排至連平河。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規劃布局,選用低噪音的機械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消聲等降噪減振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落實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措施。一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的要求;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連平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