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的正確領導下,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全縣中心工作,對照《連平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連平縣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依法履行部門職責,健全決策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認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和能力建設工作
1.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2022年,我局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各股室、直屬各單位為主體的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領導機制。黨組擴大會議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及時研究和解決本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實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總結由主要負責人審核簽發機制,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2.落實領導干部學法活動。一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重點內容,組織召開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學習會,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論述新要求,把黨的領導切實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二是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通過組織執法人員運用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平臺、廣東省干部培訓網絡學院、學習強國等網絡平臺、手機APP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環境保護領域各項法律法規,參加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執法遠程崗位培訓、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網絡知識競賽等活動,切實提高執法人員行政執法水平。目前,我局已有20名執法人員通過廣東省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證,大大提高了執法人員整體素質。三是多次組織局內工作人員學習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環境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全體干部年度學法不少于40課時,參考率達100%,優秀率達100%,進一步推動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切實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3.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根據依法行政報告的有關要求,我局積極向縣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報告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職責。
(二)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機制,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貫徹執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加強黨的領導,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凡屬職責范圍內的“三重一大”事項,均經過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討論決定,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保證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合法性,并形成長效監督機制,建立了重大行政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推動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三)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1.嚴格按照《關于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8〕6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依法行政體制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為目標,以增強執法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為重點,實行“局隊合一”,執法重心下移,市縣級執法機構承擔具體執法事項。
2.根據《連平縣人民政府關于鄉鎮人民政府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連府告字〔2021〕5號)文件規定,穩步將鄉鎮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23項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鄉鎮。
3.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其他領域綜合執法隊伍間的執法協同,厘清權責邊界,強化聯動執法,推進信息共享,形成執法合力;健全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四)加強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工作
1.全方位開展環境安全執法大檢查。今年以來,我局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環境領域執法活動,全面排查整治環境安全隱患,嚴格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管控,千方百計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堅決防范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確保守住環境安全底線。先后組織開展了工業園區環境專項執法檢查、新豐江集雨區畜禽養殖專項整治、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尾礦庫環境安全排查整治、汛期環境安全檢查等各類執法行動,持續抓好重點領域監管執法,深入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犯罪行為。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案件為契機,從多方面、多部門進行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不留死角,全面清除。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023人次,檢查企業635家(次)。對檢查出的環境隱患問題,立即責令企業開展限期整改,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違法一起,立案查處一起,將環境污染隱患杜絕在萌芽狀態,年內我縣未發生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確保我縣環境安全。
2.嚴格執法程序。今年以來,我分局共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88份,立案4宗,罰款總計29萬元,其中移送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宗,案件辦理均按要求完成法定程序。按違法案件類型分,水污染類案件1宗,固體廢物類1宗,其他類2宗。我縣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案件38宗(其中重點案件4宗、重復投訴12宗)。38宗交辦案件中,屬實1宗,基本屬實1宗,部分屬實27宗,不屬實9宗。截至2022年11月,已辦結36宗,階段性辦結2宗(重復投訴);對在交辦信訪案件調查處理中發現的問題,已分別對責任企業及責任人員采取了處理處罰措施,其中采取責令整改18家、立案處罰6家、報縣政府關停1家,立案偵查2宗,刑事拘留9人。
(五)強化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工作,高效便捷服務企業群眾。按照透明、公開原則,重點實施環境質量、污染減排、污染源監管、環境執法、行政許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提高執法透明度,強化執法監督,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監督權。
2.依法規范政府職能履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我局制定印發了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完成了本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清單等相關配套規定,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和河源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向社會公布各項執法信息,進一步促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運行,便于社會各界監督。
3.妥善調處環境信訪案件,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充分利用網絡、媒體、“12369”和“12345”舉報熱線等渠道,有效收集環保投訴舉報問題,認真查處群眾投訴舉報的環境問題,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污染問題,重點監管和督辦,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對接聯動機制,妥善化解環境污染糾紛,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六)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工作
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全面落實。以“6·5”世界環境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科普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為活動契機,以進家庭、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進企業的環保“五進”方式,今年以來組織開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家庭、進社區活動11場次;面向連平縣第二小學、新城幼兒園師生開展環保科普“第二課堂”進校園活動2場次;組織文明思想宣傳隊、鎮村干部、志愿者等深入農村,開展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倡導保護環境活動7場次;圍繞全面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組織我縣水產養殖企業、家具行業、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制藥行業等行業企業,開展“送技術、送法規”等宣傳活動4場次,共發放環保宣傳手冊3660余份、環保宣傳袋850條、雨傘200把,覆蓋教育群眾3700余人次,有效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和生態知識,提高公眾依法保護環境的意識,提高企業守法意識,對打造全民融合主動參與的“大環保”格局起到重要意義。
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宣傳渠道有待拓寬。法治宣傳形式較為單一,寓教于樂的形式較少,群眾主動參與性不高,導致宣傳的力度和深度、廣度不夠。
(二)行政執法管理體制改革還需持續用力。業務部門與執法部門之前協調工作機制不夠順暢,銜接協調不夠有效。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目標和重點
2023年,我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繼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加強環保宣傳力度,拓寬宣傳教育覆蓋面、知曉率
結合“生物多樣性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科普日”、“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充分發揮環保志愿服務隊的作用,創新環保宣傳方式,積極采用寓教于樂的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公民環境意識,推動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風尚。
(二)做好政策貫徹落實,持續推進執法規范化、法治化
1.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切實做好執法“兩平臺”的應用。
2.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重復執法問題。繼續堅持合法合理分類處置,推行服務型生態環境執法模式,努力為企業創造合法生產、達標排污、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3.落實和完善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和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
4.結合執法實踐,定期召開案件研討會,以案說法,及時解決執法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提高執法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做好執法人員環保執法培訓、指導、監督工作,加強自身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整體水平,確保調整事項接得住、做得好。
5.加大行政處罰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力度,對環境違法企業一追到底。加強企業信用評價,發揮聯合懲戒作用,使企業不敢肆意違法。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