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擬對河源新晟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烏石坳加油站旁,郵編: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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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河源新晟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河源新晟精密制品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連平縣生態工業園軍民路六號 |
環評機構: | 廣州同藜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河源新晟精密制品有限公司選址于連平縣三角鎮生態工業園縣共建區內,建設單位于2018年4月委托深圳鵬達信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河源新晟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年產各種硅膠600萬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6月6日取得了《關于河源新晟精密制品有限公司年產各種硅膠600萬個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連環建〔2018〕15號)。 由于現有廠區租賃到期,擬進行整體搬遷,本項目遷建地址位于廣東省連平縣生態工業園軍民路六號(河源市深圳南山(連平)產業轉移園),中心經緯度為:(114度46分34.191秒,24度11分51.852秒),主要從事硅膠密封圈、耳塞、按鍵、護套及雜件的生產。本項目總占地面積14471.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477.95平方米,遷建后舊址不再生產。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項目VOCs參照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第Ⅱ時段排氣筒排放限值及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廠界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值和表2中排放標準值;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油煙廢氣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型規模)標準要求;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廠區內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做好廢水污染防治工作。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連平縣三角鎮首期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pH:7.2,CODCr:270毫克/升,BOD5:150毫克/升,SS:200毫克/升,NH3-N:30毫克/升,TN:38毫克/升,TP:4毫克/升)標準后排入連平縣三角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規劃布局,選用低噪音的機械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消聲等降噪減振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落實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措施。一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連平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