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直屬各單位:
按照《連平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平縣2022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連市監〔2022〕56號)的要求,制定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2022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計劃。具體工作計劃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全面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厘清監管工作職責,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強化內部聯合抽查,成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吳碧權(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謝洪斌(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永青(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志亮(黨組成員、督察整改辦公室主任)
張莉莉(副局長)
成 ?員:鐘志靈(辦公室主任)
曾志權(綜合股股長)
曾志然(執法一股股長)
吳小參(執法二股股長)
顏淑瑜(法規宣教股股長)
謝志敏(水氣環境管理股股長)
吳延東(土壤與自然環境管理股股長)
葉遠崇(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執法一股,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總結、通報等相關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執法一股股長曾志然擔任。
二、時間安排
(一)2022年第一季度
根據抽查比例確定抽查單位數量,2022年1月10日前采用執法系統抽取方式確定2022年第一季度被抽查單位和執法人員名單,同時結合工作實際開展聯合抽查工作。
(二)2022年第二季度
根據抽查比例確定抽查單位數量,2022年4月10日前采用執法系統抽取方式確定2022年第二季度被抽查單位和執法人員名單,同時結合工作實際開展聯合抽查工作。
(三)2022年第三季度
根據抽查比例確定抽查單位數量,2022年7月10日前采用執法系統抽取方式確定2022年第三季度被抽查單位和執法人員名單,同時結合工作實際開展聯合抽查工作。
(四)2022年第四季度
根據抽查比例確定抽查單位數量,2022年10月10日前采用執法系統抽取方式確定2022年第四季度被抽查單位和執法人員名單,同時結合工作實際開展聯合抽查工作。
三、抽查比例和數量
(一)重點監管對象:每季度對本行政區域內25%的重點監管對象進行抽查。
(二)一般監管對象:按照2.5%的比例(執法人員數量:被檢查對象數量)確定年度被檢查對象數量。
(三)特殊監管對象:每季度對本行政區域內25%的特殊監管對象進行抽查。特殊監管對象每季度動態調整。
(四)聯合抽查:
1.檢驗檢測機構檢查
由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連平縣公安局配合,對連平縣獲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抽查。
2.機動車銷售企業監管抽查
由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牽頭,連平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配合,對連平縣機動車銷售企業進行抽查。
3.市政工程監督檢查抽查
由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牽頭,連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對連平縣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嚴格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抽查事項進行抽查,及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協調相關股室、部門妥善解決。
(二)合理調配現有執法資源,對隨機抽取的各類檢查對象進行現場抽查。隨機抽查名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三)開展現場抽查工作時,應現場在省級移動執法手機終端上填寫《“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表》,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依規處置到位,符合移送條件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四)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執法行為的執行情況,適時組織中期督察和后期督察,督促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五)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現場檢查工作實施前,隨機抽查名單對被抽查單位保密,堅決防止跑風漏氣、失密泄密現象發生。
(六)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向社會公開隨機抽查工作情況。同時加強對參加隨機抽查人員的培訓,認真學習《“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規范》等文件,優化細化執法工作流程,切實轉變執法理念,做到“進一次門、辦多件事”。
(七)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要求。
附件: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docx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