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河環督整改辦〔2020〕9號)及《關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第二十七項整改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理工作中,省生態環境部門指導督促不力,惠州、湛江、陽江、云浮、汕頭等十多個地市未按要求制訂水源一級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治方案,且瞞報、漏報問題十分普遍,至今還有項目未按序時進度清理到位。
(二)責任單位:連平縣委、縣政府
(三)整改時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標:按期完成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治,著力消除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隱患,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五)整改措施:
加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清理,縣級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筑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對于新發現問題,發現一宗清理整治一宗。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截至2018年底,已清理密溪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2019年以來,組織多部門持續加強日常巡察監管,在全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未發現有違法建設項目。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2017年5月18日,印發實施《連平縣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落實了各項措施。
2.2018年6月5日,印發實施《連平縣密溪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3.近年來的監測數據表明,我縣縣級及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
三、評估結論
已完成,達到銷號要求。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連平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連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元善鎮烏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二樓210室
受理電話:0762-4332115
連平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