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河環督整改辦〔2020〕9號)及《關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第二十八項整改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在禁養區養殖場清退上,省農業部門監督檢查不夠,全省上報禁養區所有2.2萬家養殖場已完成退出,但此次督察發現,在惠州、清遠、陽江等地禁養區仍存在大量養殖場。
(二)責任單位:連平縣委、縣政府
(三)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四)整改目標: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養區排查和復查,建立完善長效督導機制,鞏固禁養區清理整治成效。
(五)整改措施:
1、各鎮組織開展禁養區排查和復查,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拆、復查工作,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已清拆養殖場廢棄物的清理工作。
2、各鎮建立完善禁養區清理整治長效機制,建立禁養區清理整治工作臺賬和清退養殖場(戶)清單明細,每季度向縣農業農村局、縣環保局報送禁養區清理整治工作情況,強化動態監督管理,確保和鞏固禁養區清理整治成效。
3、制定完善定期督查和領導責任包干制度,成立巡查隊伍,加強巡查,多部門聯合開展執法行動,對發現的非法養殖場隨查隨清,保持嚴查嚴處的高壓態勢,嚴防非法養殖反彈。
4、縣農業農村局、縣環保局加強對禁養區養殖場清退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嚴格核查各鎮上報禁養區養殖場清理情況,嚴防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養區排查和復查,建立完善長效督導機制,鞏固禁養區清理整治成效。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我縣高度重視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調整連平縣畜禽養殖場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長擔任組長。連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平縣畜禽養殖場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府辦〔2019〕23號)、《關于調整連平縣畜禽養殖場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連府辦函〔2019〕37號)等,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建立完善長效督導機制,鞏固禁養區清理整治成效。縣生態環境部門、縣農業農村部門和各鎮政府聯合行動,在2018年期間排查發現我縣畜禽禁養區出現了“死灰復燃”和“新發現養殖場”情況。我縣禁養區“死灰復燃”養殖戶共6戶,至2019年6月底,已整治清欄完成,清理生豬148頭。禁養區新發現的養殖點共9戶,至2019年6月底,已整治清欄完成,清理生豬246頭。
三、評估結論
達到整改目標,符合銷號標準。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連平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連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元善鎮烏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二樓210室
受理電話:0762-4332115。
連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