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河環督整改辦〔2020〕9號)及《關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第九項整改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水源保護區違法項目清理滯后,全省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仍有2830個違法建筑(含379家工業企業)。
(二)責任單位:連平縣委、縣政府
(三)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2020年底
(四)整改目標:全面清理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依法依規治理其他違法建筑,著力消除飲用水源環境安全隱患,保障飲水安全。
(五)整改措施:落實飲用水源保護主體責任,加強日常巡查,違法建設項目發現一宗,拆除或關閉一宗。對2008年6月1日后建成的位于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依法拆除或者關閉;對2008年6月1日前建成的位于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于2017年年底前制定清理方案,2020年年底完成依法拆除或者關閉;對于已列入當地供水規劃,近期計劃關停或搬遷的水源地取水口,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水口關停或搬遷。對一級保護區內其他違法建筑,于2020年年底前依法依規完成治理工作。
1.針對生活面源問題,將現有排入保護區的生活污水進行截污納管,進入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達標后外排到保護區范圍外或用于農灌,生活垃圾統一收集處理;
2.針對交通干線穿越飲用水源保護區問題,組織相關單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建設環保應急設施,建立健全危化品管理制度,加強危化品運輸管理;
3.針對工業企業問題,要求將向飲用水源保護區排放污染物的企業關閉或拆除。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已清理密溪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
1.已完成密溪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主體工程及污水管網建設工作,進入運行階段,生活垃圾由中聯重科按要求進行收集處理。
2.已完成飲用水源安全標識牌安裝,已完成水質保護設施和道路事故污染防范應急設施建設,已編制《連平縣密溪河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報告》。
3.已關閉密溪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上水石場并完成礦區復墾復綠工作。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2018年6月5日,印發實施《連平縣密溪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按方案要求落實了各項整治措施。
三、評估結論
已完成,達到銷號要求。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連平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連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元善鎮烏石坳加油站旁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二樓210室
受理電話:0762-4332115
連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