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擬對河源江茂旅行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旅行箱配件400萬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烏石坳加油站旁,郵編: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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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河源江茂旅行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產旅行箱配件400萬件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河源江茂旅行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連平縣三角鎮生態工業園共建南路 |
環評機構: | 東莞市德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河源江茂旅行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租用連平縣忠信鎮水滣村民委員會的土地進行建設生產。擬設員工共60人。主要從事旅行箱配件(拉桿、輪子、手把、腳釘)的生產,項目占地面積為6927.54平方米,建筑面積為6880平方米。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項目營運期注塑廢氣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標準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破碎、攪拌、機加工工序產生的無組織排放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二)做好廢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連平縣三角鎮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規劃布局,選用低噪音的機械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消聲等降噪減振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落實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措施。一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連平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