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27批交辦信訪舉報問題辦理情況公示
2021-09-27
來源: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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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舉報地市 | 舉報區縣 | 受理編號 | 舉報內容 | 污染類型 | 是否屬實 | 調查核實情況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188 | 河源市 | 連平縣 | D2GD202109220024 | 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百叟村松坪小組有大小養豬場5家,養殖廢水沒有經過治理直排外環境的小溪。另外反映百叟村村委旁邊的屠宰場噪聲擾民和污水直排的問題。 | 水,噪音 | 部分屬實 | 信訪人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經核查,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百叟村松坪小組共有5家養豬場,分別是松順種養場、年年鴻養殖場、松茂種養場、志堅養殖場、偉超養殖場;“百叟村村委旁邊的屠宰場”是百叟村村民張洪兵自宰生豬屠宰點。 (一)“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百叟村松坪小組有大小養豬場5家,養殖廢水沒有經過治理直排外環境的小溪”問題部分屬實。經現場檢查,松順種養場為小型散養戶,養殖條件較為簡陋,養殖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直接排入外環境。 年年鴻養殖場、志堅養殖場、松茂種養場三家養豬場的糞污處理流程均為:養殖產生的糞污經固液分離后,糞渣作為有機肥原料,液體經沼氣池處理后,再進入氧化塘處理,最終廢水抽至山上沉淀池塘還林利用。偉超養殖場,為小型散養戶,養殖產生的糞污經化糞池沉淀處理后,進入自家魚塘,該養豬場現存欄的3頭生豬均已達到出欄重量,出欄后不再繼續養殖。現場檢查時未發現年年鴻養殖場、松茂種養場、志堅養殖場、偉超養殖場養殖廢水排入外環境的行為。 (二)“百叟村村委旁邊的屠宰場噪聲擾民和污水直排”問題部分屬實。2021年9月13日,因張洪兵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連平縣農業農村局對張洪兵發出《責令關閉通知書》。9月24日,連平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到張洪兵屠宰點現場進行檢查,待宰欄已清空,未發現生豬屠宰跡象,無噪聲擾民和污水直排現象。 | 隆街鎮政府已對百叟松順種養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在10月10日前完成搬遷。 (一)隆街鎮政府持續對此案件的整改情況進行全程跟蹤,保持高壓態勢,確保案件查嚴查實,整改到位。 (二)隆街鎮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年年鴻養殖場、志堅養殖場、松茂種養場的巡查和監管工作,督促養豬場定期維護糞污處理設施,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