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11批交辦信訪舉報問題辦理情況公示
2021-09-11
來源: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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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舉報地市 | 舉報區縣 | 受理編號 | 舉報內容 | 污染類型 | 是否屬實 | 調查核實情況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69 | 河源市 | 連平縣 | D2GD202109060059 | 反映沐河村有村干部和村民在河東坑水庫右邊搶種桉樹,已持續10多年,對生態造成影響。河村東坑水庫上游有一家養豬場,養豬場的污水對水庫造成污染。 | 生態,水 | 部分屬實 | 此交辦件反映的與第4批D2GD202108300061交辦件反映的問題部分重復。信訪人投訴的“連平縣隆街鎮沐河村河東坑水庫右側被村干部和村民搶種桉樹,河東坑水庫上游養豬場養殖廢水污染水庫”情況部分屬實。 (一)“連平縣隆街鎮沐河村河東坑水庫右側被村干部和村民搶種桉樹”情況部分屬實,經縣林業局查明,實際是“連平縣新然生態發展有限公司”“補種桉樹”。 經隆街鎮人民政府查明,信訪人投訴的搶種桉樹問題發生在隆街鎮沐河村河東坑水庫面前林地。該林地系2007年3月連平縣新然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向隆街鎮沐河村多個經濟社租賃,合同期30年。該公司于2007年開始種植桉樹,面積合計1093畝,于2020年1月第二次辦理采伐許可證砍伐桉樹。此后,因該林地屬于桉改范圍,隆街鎮人民政府責令該公司不得在此林地繼續種植桉樹。經隆街鎮人民政府核查,未發現沐河村村干部搶種桉樹情況。 2021年8月22日,隆街鎮人民政府接到連平縣桉改辦轉辦投訴問題,反映隆街鎮沐河村有人種植桉樹。經8月23日現場核查,隆街鎮沐河村河東坑水庫面前林地存在新種植桉樹的情況,種植面積約為17.3畝。2021年9月7日,我縣信訪案件組、林業局、隆街鎮人民政府、沐河村委會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再次到現場對信訪人反映的新情況進行核查,連平縣新然生態發展有限公司未在限期內自行鏟除違規新種的17.3畝桉樹。 (二)“河東坑水庫上游養豬場養殖廢水污染水庫”情況不屬實。 英豪種養場養殖產生的糞污經固液分離后,糞渣作為有機肥使用,糞液進入沼氣池,沼液經過3個氧化塘后,廢水還林不外排。現場檢查時未發現英豪種養場養殖廢水外排行為。2021年8月31日,連平縣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對河東坑灌溉水庫水質進行采樣監測,9月3日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河東坑灌溉水庫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 | 8月27日,隆街鎮人民政府對連平縣新然生態發展有限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違規新種桉樹林通知書》,責令其在2021年8月31日前對17.3畝違規新種桉樹林自行鏟除。9月8日上午,隆街鎮人民政府組織護林員對違規新種植桉樹進行鏟除。 | 無 |
123 | 河源市 | 連平縣 | X2GD202109060046 | 舉報廣東省連平縣隆街鎮長沙村村民集體所有的生態林長期被大肆亂濫伐,村民長期無數次舉報,在當地大大小小保護傘包庇縱容之下一直得不到認真查處和有效打擊。村委會干部與其犯罪分子長期存在利益輸送關系。這種長期無法無天的現狀,實在令人忍無可忍。村民長期舉報但不痛不癢的處理導致以后亂砍濫伐行為更為猖獗,直至現在犯罪分子甚至采取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手段,公開大張旗鼓的亂砍濫伐,長沙村村民集體所有的闊葉林幾乎砍伐殆盡,嚴重侵犯了村民合法權益。此案被長期舉報,路人皆知,民怨沸騰。希望得到徹底處理。 | 生態 | 部分屬實 | (一)“隆街鎮長沙村村民集體所有的闊葉林被砍伐”屬實,但長沙村村民集體所有的闊葉林不屬于生態林。“舉報得不到認真查處和有效打擊”不屬實。 2021年6月21日,隆街鎮長沙村村民賴耀興等4人到市林業局投訴,反映有人在隆街鎮長沙村砍伐林木。接報后縣林業局、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隆街派出所立刻派人前往調查。經查明,涉事林地所有權屬于隆街鎮長沙村委會,當事人賴耀輝從林木所有權人賴志中處承包涉事林地長沙村大山塘山場,但賴耀輝在未辦理《廣東省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林木。為厘清賴耀輝無證采伐情況,連平縣公安局于2021年6月30日委托有資質的廣東綠峰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進行鑒定。根據廣東綠峰園林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7月2日出具的鑒定意見書,賴耀輝無證采伐林木總蓄積239.24立方米,其中杉樹總蓄積123.24立方米、軟闊總蓄積116立方米。賴耀輝無證采伐杉樹和軟闊行為涉嫌濫伐林木罪。 2021年7月9日,連平縣公安局對賴耀輝濫伐林木案進行立案偵查。2021年8月3日,賴耀輝因涉嫌濫伐林木罪被連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3日,經連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連平縣公安局將涉嫌濫伐林木罪的賴耀輝逮捕。賴耀輝現羈押在連平縣看守所。 (二)“直至現在仍存在亂砍濫伐行為”不屬實。 2021年8月29日,我縣信訪案件組、林業局、隆街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隆街派出所、長沙村委會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查,現場沒有新采伐林木的痕跡,原來被采伐林地已自然萌芽復綠。 現隆街鎮政府、林業部門和長沙村委會已加強對山林的監管、巡查,未發現有亂砍濫伐的行為再度發生。 | 2021年7月9日,連平縣公安局對賴耀輝濫伐林木案進行立案偵查。2021年8月3日,賴耀輝因涉嫌濫伐林木罪被連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3日,經連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連平縣公安局將涉嫌濫伐林木罪的賴耀輝逮捕。賴耀輝現羈押在連平縣看守所。現隆街鎮政府、林業部門和長沙村委會已加強對山林的監管、巡查,未發現有亂砍濫伐的行為再度發生。 | 無 |
132 | 河源市 | 連平縣 | X2GD202109060036 | 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上坪鎮中村村的文耀石場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已被列作重點督辦案件,但直到現在影響仍然存在。1、項目環評涉嫌造假;2、無三同時、無環保驗收,違法開采多年卻無任何處罰;3、石場的許可證不知如何合法獲得的;4、破壞文物古跡;5、該石場沒有繳納環保稅。 | 生態,其他污染 | 部分屬實 | 信訪人投訴的“上坪鎮中村村文耀石場環評造假、無三同時、未驗收、違法開采、破壞文物古跡、未繳納環保稅”部分屬實,其中“環評造假、無三同時、未驗收、違法開采、許可證不合法、破壞文物古跡”不屬實,“未繳納環保稅”屬實。 經核實,上坪鎮中村村文耀石場持有廣東省企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備案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使用林地審核書、營業執照、環評批復、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等。 2014年文耀石場向縣環境保護局報送了《連平縣上坪鎮中村文耀石場年產8萬立方白石粉開采加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4年9月16日獲得環評批復(連環建[2014]72號)。環評批復之后,縣環境保護局到文耀石場現場檢查該石場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當時項目已停止建設,未進行生產,現場無人員及生產設備。日常巡查中也未發現石場存在生產行為及生產痕跡。2018年5月19日,該石場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進行自主驗收,并出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2018年5月23日該石場將驗收報告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平臺予以公示。 現場核查時未發現違法開采情況。經自然資源局核查,未發現采礦許可證不合法情況。文耀石場對面有一座廟,廟門寫有“仙師宮”,實際是中村上廟,未列入我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文耀石場于2013年10月30日與上坪鎮中村村民委員會簽訂了中村上廟異地重建項目協議書。 文耀石場未繳納環保稅。因為石場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間歇性無組織排放粉塵當量無法計算,所以文耀石場未進行環境保護稅的納稅申報。 | 針對文耀石場未繳納環境保護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連平縣稅務局內莞稅務分局已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文耀石場在2021年9月25日前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