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擬對連平縣溪山鎮東山水電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烏石坳加油站旁,郵編: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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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連平縣溪山鎮東山水電站項目 |
建設單位: | 連平縣溪山鎮東山水電站 |
建設地點: | 連平縣溪山鎮東水村山下社 |
環評機構: | 浙江至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總投資為302.69萬元,工程建設內容由攔河壩、引水系統、發電廠房及升壓站等組成,水電站裝機容量720kW。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節約用水,生活污水經旱廁收集,利用周邊農田消納,不新建排污口。 (二)項目運營期不產生生產廢氣。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規劃布局,選用低噪音的機械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消聲等降噪減振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落實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措施。一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的要求;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五)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環境風險事故防范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環境事故應急體系,落實有效的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 (六)按環評報告要求設置生態流量泄放裝置及監測監視設施,保證脫水段河道生態流量。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連平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