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擬對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連平縣烏石坳加油站旁,郵編: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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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 |
建設地點: | 連平縣隆街鎮沙心村坑頭坑 |
環評機構: | 廣東明大項目管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地處廣東東北部的河源市連平縣,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夏季長,臺風雨多,雨量大,水資源十分充沛,水網交錯縱橫密布,江流蜿蜒,擁有充足的江河水量。為了充分開發和利用山區豐富的水力資源,發展連平縣經濟,2006年,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投資112.2萬元建設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2006年,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申請立項《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項目》,2006年8月,取得連平縣水利局《關于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審意見的函》(連水利[2006]59號);2006年12月,取得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隆街鎮沙湖水電站工程項目建設的批復》(連發改[2006]55號),并于2016年9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取水許可證》(取水(粵河元)字[2016]第00037號)。 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項目于2006年開始建設,于2008年建設完成并投入運營,項目建成至今一直未辦理環評,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連平分局《關于中小水電站補辦環評手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連平縣隆街鎮沙湖水電站屬于本次水電站補辦環評手續的范圍內,現進行補辦環評手續。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做好廢水污染防治工作。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旱作標準后,回用作為周邊林地的灌溉用水,不外排。 (二)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必要設備采取減振、降噪、隔聲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 (三)做好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險廢物應按規范要求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做好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管理措施。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落實報告表中的環境風險應急防范措施。結合項目的環境風險因素,做好相關臺賬記錄,防范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連平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