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黨委、政府: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第二批省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省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22〕80號)文件精神,結合全縣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情況,現將2022年第二批省級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省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辦法》(粵財農〔2021〕126號)、《關于印發<連平縣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籌集使用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連財農〔2021〕62號)等有關規定對資金進行統籌用于相關涉農項目,請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安排資金為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資金,需按照政府債券管理使用有關規定,將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形成實物工作量,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及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
三、請嚴格按照《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連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連平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連府〔2021〕5號)等有關文件要求,規范管理及使用涉農資金,抓緊組織項目實施建設,嚴格管理項目,確保項目質量,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
附件1:連平縣2022年第二批省級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省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資金分配表.pdf
附件2: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第二批省級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省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的通知_.pdf
連平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