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陳路春等11人訴廣東輝宏建設有限公司仲裁開庭應訴通知
廣東輝宏建設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7日受理陳路春等11人訴求你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合計36000元勞動爭議案(連勞人仲案字〔2025〕23號),由于無法向你單位送達仲裁文書,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通知書。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來連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領取仲裁相關文書。你單位享有的權利有: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同時應當承擔的義務有:按時到庭、遵守仲裁庭紀律、服從仲裁庭指揮、如實陳述事實、如實提供證據、尊重對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動參加人的權利、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或調解書。
現定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9點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詳見附注地址和聯系電話)。你單位作為被申請人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將視為被申請人放棄答辯、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質詢、質證、承認、反駁、和解、調解等仲裁權利,并將依法缺席裁決。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連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1月13日
(本委地址:連平縣城新城開發區五虎下山地段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勞動仲裁 聯系電話:0762-43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