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連平縣第二批歷史建筑名單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保護、挖掘和傳承我縣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弘揚民族傳統文化,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和《連平縣加強歷史建筑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現對此前已批準通過的4處連平縣第二批歷史建筑(元善鎮江面村顏振耀墓、忠信鎮柘陂村新鶴堂屋、上坪鎮旗石村六角樓、陂頭鎮李坑村爐下四角樓)統一予以公布。
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歷史建筑保護管理工作。歷史建筑所在鎮政府要依法做好歷史建筑保護修繕工作,完善保護規章制度;縣住建、自然資源和文廣旅體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連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