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項目實施資格的公示
根據我局印發的《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一連平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方案》,通過組織主體申報、鄉鎮推薦、專家評分、集體討論、網上公示等程序確定的連平縣金湯種養專業合作社承擔2023年培育新型經營主體項目。截至目前,連平縣金湯種養專業合作社仍未提交驗收申請及材料的通知,嚴重影響該項目的推進,按照組織程序,經2025年6月6日連平縣農業農村局黨組(班子)研究決定,取消連平縣金湯種養專業合作社該項目實施主體資格,并在2025年4月7日發布的《關于重新遴選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連平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部分實施主體的通知》中,擇優從申報主體中選取項目實施主體。
連平縣金湯種養專業合作社有權陳述和申辯,如有不服,在本公示3日內提出書面材料。否則,視為認可。
連平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