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現需征收縣城南山大道西片區部分地塊房屋征收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及地面附著物。相關征收前期工作已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粵建房〔2013〕26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城市規劃區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河府〔2017〕44號)規定完成。現就該項目涉及的房屋征收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縣城南山大道西西起連平縣農機修造有限公司原宿舍樓、農機修造廠廠房至連平縣惠化中學原路口、北至縣機排站綜合樓(具體見附圖)范圍內的土地及房屋等地面附著物。
二、征收實施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征收實施部門
連平縣房屋拆遷工作辦公室,辦公地址:縣住建局五樓,電話:4321440。
四、征收補償標準
按《連平縣南山大道西擴建工程項目房屋和土地征收補償方案》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
五、簽約期限
本項目征收補償簽約期限從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午5時止。被征收人在規定的征收實施期限內與房屋征收實施部門依法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并騰空被征收房屋。
六、本公告發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行為,違反規定的不予補償。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連平縣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