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連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主要工作任務責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連府辦﹝2017﹞7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縣地區生產總值增長達到9%年度目標,需要各部門共同督促以下指標的完成。
一、農業年度增加值要達5%增長(去年增長3.7%)。此項目標指標需各鎮完成,各鎮統計時要充分挖掘農業產業新項目,做到應統盡統。
二、工業全年全社會增加值增長要達12%以上。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要達14%以上,此目標指標由經商信局、工業園進行督促完成。
三、建筑業年度增加值增速要做到比上年略有增長。此目標指標由住建局督促完成。
四、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要完成12%以上,此目標指標由經商信局督促完成。
五、財政八項支出去年同比增長11.3%,今年需增長10%以上。此項目標指標需由財政局督促完成。
六、固定資產投資方面,今年高速預計有35.88億元投入,同比有28%增長。由此固定資產投資可完成年度增長17%的目標任務。主要由發改局、工業園區、公路部門、高速辦督促完成。
七、第三產業增速要達10%以上。這一目標需由各相關部門(銀行、電信移動、交通運輸、郵政、稅務、供電、保險等)自行上報各自上級部門,此項工作不是由縣統計局直接統計,由市統計局向部門收集數據,需各相關部門與各自上級溝通。
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兩項指標需國家統計局連平調查隊、發改局協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