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各金融機構: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5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粵財金〔2020〕39號)、縣人社局及中國人民銀行連平縣支行關于印發《連平縣創業擔保貸款經辦金融機構公開遴選方案》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項目名稱
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合作經辦金融機構公開遴選項目
二、遴選項目內容
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辦法》相關規定,會同連平縣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連平縣支行通過公開遴選方式,由專家評審組根據申請機構條件進行評分,按得分從高到低排名選取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作為我縣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經辦金融機構,本次合作期限三年。
經遴選確定的合作經辦金融機構,根據國家、省、市、縣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負責創業擔保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追償及貸款貼息的審核、申報等工作,并充分利用自身網點優勢,全力推進創業擔保貸款業務開展。
三、遴選條件
(一)資質條件
1.參加遴選經辦金融機構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同名經辦金融機構只能有一個主體參與遴選。參與遴選的經辦金融機構不得隸屬于同一法人。
2.參加遴選金融機構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無銀監會處罰記錄,最近三年正常運營。
3.參加遴選金融機構有與合作開辦業務契合的業務產品。有專門的部門負責個人貸款和小微企業的貸款業務。
4.在我縣行政區域內有經辦機構營業點,為借款申請提供便捷服務。
5.積極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宣傳,向人社部門推薦信譽良好的借款人申請貸款貼息。
6.近五年與縣以上各相關行政部門有合作開展同類業務的經辦金融機構優先考慮。
(二)技術要求
參與遴選金融機構應就以下技術要求制定合作方案,承諾響應以下遴選技術要求:
1.擔保基金要單獨列賬、單獨核算,保證專款專用和封閉運行。使用失業保險基金作為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的,要分賬管理。
2.經辦銀行按批次完成創業擔保貸款或貼息業務后,及時將相關經辦數據和憑證交由人社部門。如遇上級和審計部門檢查,需配合人社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3.人社部門按年度制定創業擔保貸款發放目標任務,經辦金融機構可按不超過創業貸款擔保機構存入的創業擔保貸款擔?;鹩囝~10倍的放貸比例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由人社部門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擔?;鸫鷥數姆謸壤秊槿松绮块T分擔80%,經辦金融機構分擔20%。
4.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的利率不超過LPR+50BP,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到期后確需繼續使用的,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不予貼息。
5.對借款人資信調查和還款能力評估,獨立出具貸前調查報告。其中以抵押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經辦金融機構必須在放款前完成抵押評估和他項登記手續。
6.精心梳理簡化創業擔保貸款審批手續,提高貸款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提升貸款業務辦理便捷性。
7.創業擔保貸款逾期未還清的,經辦金融機構和擔?;疬\營管理機構應當向借款人依法追償。對逾期超過90天仍不能回收的貸款,經辦金融機構須將借款人納入不良貸款征信,并在借款人最后一期本金逾期之日起90天內提起訴訟,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8.擔保基金代償后,經辦金融機構仍應通過法律程序等積極追償貸款;經追償后回收的貸款,由擔?;鸷徒涋k金融機構按代償比例分別受償。
9.經辦金融機構創業擔保貸款代償率(當年累計代償金額/當年累計發放貸款金額)達到10%時,應暫停發放新的創業擔保貸款,經采取整改措施并報當地人民銀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后,方可恢復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經辦金融機構創業擔保貸款代償率達到20%時,取消該金融機構創業擔保貸款業務資格。
10.財政貼息資金不足時,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安排的擔?;鹬兄Ц顿N息。
11.國家和省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變動時,按新的有關政策執行。
四、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連平縣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經辦金融機構公開遴選公告。
(二)報名審核。有意參加遴選的經辦金融機構,向縣人社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核。
?。ㄈ<以u審。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和中國人民銀行連平縣支行成立專家評審組,專家根據遴選方案評選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遴選符合條件的經辦金融機構。若遴選報名期限結束,參加遴選項目均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則只對參加遴選機構進行資質審查,不進行評分。評審過程接受縣紀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組監督。
?。ㄋ模┙Y果公示。縣人社局及時將專家評審組形成的評審結果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ㄎ澹┖炗唴f議。經公示無異議及報縣政府同意后,遴選確定符合條件經辦金融機構與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五、遴選時間地點和工作經費
?。ㄒ唬﹫竺麜r間和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6日。
報名方式:提交書面申請
(二)開展遴選的時間和地點:待定。
?。ㄈ┕ぷ鹘涃M:參加評審專家勞務費,參照廣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執行,從縣人社部門提取的創業擔保貸款經費或日常工作經費支出。
請有意參加遴選的經辦金融機構,向縣人社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核。
需提供資料:
1.連平縣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合作經辦金融機構申報表;
2.營業執照;
3.出具金融機構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無銀監會處罰記錄;
4.金融機構出具可開展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業務的證明;
5.連平縣金融機構負責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業務的股室及工作人員信息表。
聯系人:劉曖 0762-4302993
附件1:連平縣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業務合作金融機構申報表.xls
附件2:連平縣金融機構負責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業務的股室及工作人員信息表.xls
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