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并經縣委組織部同意,連平縣司法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面向全縣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具體職位要求見《連平縣司法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連平縣各級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具備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且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和紀律性強,有較強的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溝通協調和與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堅持原則,敬業廉潔,樂于奉獻。
(二)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并且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四)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及碩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標準。
(六)符合相關崗位的其他條件(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在試用期內未任職定級,或在現地區、工作單位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以及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規定須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24∶00止(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3.報名材料:
(1)《連平縣司法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表格在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其中“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意見”一欄的單位意見需出具“同意報考”并加蓋單位公章,該表格提供掃描件和電子版(電子版不需單位公章);
(2)《連平縣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信息采集表》(附件3)電子版。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
(4)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掃描件
(5)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掃描件和任現職級文件(或任現職級干部任免審批表)掃描件,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材料打包成壓縮文件(掃描件為PDF格式,文件名為“公開選調+姓名”)發至指定電子郵箱:lpsfzgb@163.com。
(二)資格審核
根據選調的資格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將以手機短信形式告知,并發放準考證。準考證作為參加面試、體檢環節的憑證。資格審核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如在選調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
1.采取組織面談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了解面試對象的政治表現和與報考崗位的匹配性及工作適應能力,重點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及其他綜合能力。參加公開選調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2.面試結束后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面試成績從高至低進行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主評委分數高低確定面試排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考生總成績。
3.面試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報考的職位,按照選調人數1:1的比例,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人員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對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體檢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可視情況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由縣司法局專門成立考察組,按照干部考察有關規定,到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談話,征求紀檢部門意見。考察主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干部的身份及相關信息,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平時表現、家庭情況等,重點考察政治意識和政治規矩、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考察不合格的,視情況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在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調動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轉任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將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開展報名、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選調工作調整的,將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發布公告。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報考人員如存在弄虛作假或有違法違紀記錄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四)本方案由連平縣司法局負責解釋,接受縣紀委監委駐司法局紀檢監察組監督。
(五)聯系電話:0762-4302283(工作時間)。
附件:
連平縣司法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