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信吊燈習俗流傳于連平縣忠信地區,即以忠信鎮為中心的周圍6鎮。
忠信吊燈習俗是忠信人民在長期農耕生活和繼承客家傳統元宵賞燈習俗中而形成的,以祭祖、添丁為內容,以花燈、舞龍獅和八音為載體,含有歷史、民俗、藝術等諸多文化內容的傳統民間文化活動。元宵節掛燈的習慣和孝祖敬宗的儀式組合而成的具有濃郁地方色彩的民間習俗。
客家先民在忠信落居后,在新的環境生活、生存之下,使得他們對血脈的綿延尤為重視,為了祈盼家族的繁衍壯大和人丁興旺,忠信先民在“添丁”之后,利用傳統的元宵節氣氛,以“上燈”諧音“上丁”的取意,即可上族譜;以及拜祖敬宗的客家情結,來慶賀家族發丁的情懷。這一程式年年因襲,形成了忠信人別具一格的傳統節令,從而便形成了具有鮮明特征的忠信吊燈習俗。
據清雍正八年(1730年)盧廷俊纂修的《連平州志》卷二“風俗篇”記載:“上元喜簇花燈,作龍獅各種戲舞,唱采茶歌……”。“上元”即是元宵節。從記載那年開始,說明以花燈、舞龍獅為載體的忠信吊燈習俗,距今已有270多年的歷史。上寮屋賴明甫師傅家里珍藏的祖傳的花燈紋樣印板,經鑒定,證明是清代產物。此種花燈是忠信吊燈習俗的專用物,以此再次說明那時已有忠信吊燈習俗。
忠信吊燈習俗由放燈繩、買燈、迎燈、上燈、暖燈、化燈六個環節組成,每個環節時間不同,跨時較大,約有10多天,其中有八音鑼鼓演奏宴請、舞龍獅等熱鬧場面,十分壯觀。
忠信吊燈習俗借物寓意,寄托祈盼,蘊含人本意愿,它記載了當地許多歷史文化信息和原始記憶,以及許多民間傳統的祭祀禮儀文藝活動形式和地方規矩深具人類學、歷史文化、民俗學等研究價值。
在忠信吊燈習俗中,花燈雖然為媒介,但卻一直貫穿著忠信吊燈習俗的始終,其獨特的手工藝制作和新穎的裝飾造型則具有一定的藝術研究和審美價值。
忠信吊燈習俗還有凝聚民心、維系團結,怡情樂性的教化作用,唱主角的花燈還有品種貿易的經濟價值。
忠信吊燈習俗歷史悠久,扎根民間,雖然幾經起落,但還具頑強的生命力。它不僅滿足了民眾心中的良好祈盼,抒發敬祖情懷,還對增進宗族團結、民間藝術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也大大豐富了民間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忠信地區一筆寶貴的民俗文化遺產。忠信吊燈習俗盛行于清,冷落于“文革”,又興起到今。在民間流傳了幾百年,其本意是慶賀人類繁衍,祈盼家族人丁興旺,且有凝聚民心的作用,有一定的歷史價值,是民間寶貴的文化遺產。
2007年6月,忠信吊燈習俗被列入廣東省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