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當前交通綜合執法僅依托現場執法模式,還存在著諸多難題難以解決,如人情執法、取證困難、人員不足、效率不高、治理效果不明顯等。鑒于此,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開展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非現場執法系統試點工程建設的部署。該項目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和大數據分析技術,大力促進“互聯網+”與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深度融合,選取廣州、珠海、佛山、肇慶、茂名、惠州、河源等7個地市開展交通綜合行政非現場執法系統試點建設,探索建立和推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非現場執法新模式。從法律層面、頂層設計著手,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科技執法的投入應用,加強現場違法發現、檢測設施建設和遠程監控預警、違法取證、案件處理等應用系統的建設,逐步實現現場接觸式、即時處理的傳統執法工作方式向非現場的、事后的、智能化的執法方式轉變。
二、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二)《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三)《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四)《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交通運輸部,2016年8月;
(五)《公路車輛超限檢測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1年第7號),交通運輸部,2011年6月;
(六)《關于加強公路路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交公路發[2014]106號),交通運輸部公路局,2014年6月;
(七)《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于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17]173號),交通運輸部,2017年11月。
三、主要內容說明
為進一步遏制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違法超限運輸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規定,連平縣交通運輸局決定從2023年12月29日零時起,正式啟用G105
隆街公路不停車稱重檢測電子抓拍系統,實施非現場執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治超非現場執法監測點選址位置表
(二)以上不停車稱重監測系統經廣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檢定合格,并頒發《計量器具檢定合格證》。對行經以上地點的車輛實行全時段檢測和電子抓拍,系統將自動采集車輛的交通違法信息,作為連平縣交通運輸局開展查處車輛超限運輸違法行為的證據線索。
四、解讀部門及聯系方式
解讀部門:連平縣交通運輸局
聯系電話:0762-4332255
連平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11月29日
公告網址:http://www.h4266.com/gkmlpt/content/0/576/post_576859.html#1076